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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苏建院后联〔20204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后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后勤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时间与内容

1.考核对象为后勤在职在编教职工。

2.员工年度考核时间段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于次年的1月份进行。

3.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服务的创新;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教职工日常政治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成立后勤员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工会及妇委会负责人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考核等次及测评办法

(一)考核等次

员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办法

1.普通教职工量化考核分四级考核。

1)本支部员工大会民主测评占总分值20%

2)其他支部员工测评占总分值10%

3)科领导对本科员工测评占总分值30%

4)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占总分值40%

2.中心中层干部(科长、主管)考核测评份三级考核。

1)本支部员工测评占30%

2)中层干部互评占30%

3)中心领导测评占40%

普通教职工和中心中层干部测评结果一起进行排序。

3.考核标准和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各支部推荐优秀等级人员按照测评分值排序进行推荐,考核优秀推荐人数一般为学校下发优秀名额的200%,按照人数比例分配到各支部。各支部按照测评结果排序根据分配名额推荐。

4.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人员,最终确定优秀人选进行公示和上报。

优秀人选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如不满足基本要求则排名顺延):

1.机关工作作风评议良好。

2.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3.所属科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以上。

4.从学校其它部门新调人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等。

6.同等条件下,两年内未被评为优秀者优先。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述职考核及测评:召开各支部员工会议,由被考核人自述年度思想、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对其他支部教职工进行互评。

3.科领导对本科员工进行考核测评。

4.中心考核小组审核:召开后勤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照考核指标及考核要求,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给出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审核处理。

5.汇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编职工的考核结果汇总审核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考核优秀人员兑现优秀考核奖,考核合格等次以上人员兑现年度考核奖,考核不合格等次的职工应调离相应的岗位。

2.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和职工晋职的依据之一。

六、有关情况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见习期内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2)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考核;对非组织原因跨年度办理离退休手续,跨年度期间不再参加考核;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对其进行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

4)受党纪处分的人员,按党纪处分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办理:

1)单位公派学习、培训超半年的后勤人员,仍由后勤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的后勤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情况,后勤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3)经组织批准的待聘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无重大问题者,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4)经组织批准的待岗人员,待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学校在籍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七、附则

1、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年度考核参考本办法施行。

2、本考核办法自202111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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