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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党员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党总支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制定后勤中心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如下:
一、党总支利用党员大会定期或不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每半年至少两次。
二、向党员大会报告的工作内容: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阶段性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党政工作的新决策;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待遇中出现的思想动向和问题等。
三、到会党员对于党总支的报告内容应认真听取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或不同看法要积极提出,并根据本人见解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措施,使党总支的工作逐步得到改善和加强。
四、党总支对于党员大会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采纳党员的合理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如有些建议不能被采纳,应向大会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