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后勤文件

关于翟启朝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后集字〔2011〕12号
 
 

关于翟启朝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为加强水电收费核算工作,经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任翟启朝同志为水电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同时免去翟启朝同志工程修建中心副主任职务。
      此决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Copyright©2020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备案 32031102000182号 苏ICP备11021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