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1浏览:232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领导到位,责任落实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了完成这一政治任务,后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学习十中央文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建立以党总支书记为首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配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每月的实施方案,要求党政工团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到位,确保实行。后勤中心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布联系电话,随时欢迎党内外群众和家长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加强后勤中心队伍建设,树立员工服务新风
后勤中心员工必须先受教育。员工的思想素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为员工教育指明了方向,并明确这些规定是后勤中心员工最低标准,是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员工“服务师生、服务学院、服务社会”的效能制度。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后勤中心要结合建立健全企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强调基建工作先招标后实施,切实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纪委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明确责任考核机制: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工作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员工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与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员工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①要将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内容。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并通过适当的形式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②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每年对照责任制要求自查一次,如实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的情况。
③后勤中心领导干部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属于领导班子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报告,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由个人报告。报告一般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报告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
①要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党总支报告。
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要邀请人纪委、审计、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参加。检查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民主评议、个别走访及群众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4、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院党委报告。
五、确立责任追究制:
凡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员工,后勤中心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按照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中的“责任追究”条款,如违规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则上级教委党委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依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确定。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坦护、不查不究,造成严惩后果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