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1浏览:174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保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促进领导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公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以权势压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意见被否决之后,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领导班子集体的决议。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重大事情决策之前要走群众路线,避免工作决策失误。
三、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到分工不分家。成员之间要相互理解、信任、配合和支持,维护班子的威信,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班子团结的事不做。
四、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正常的管理程序办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五、不在日常公务活动中用公款大吃大喝。对于必须的社交往来,也要本着“节约、节俭、量力”的原则,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不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往来。
六、不允许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选优评先、分房购房、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上谋取私利,也不允许利用权力为配偶或亲友谋取任何利益,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允许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干临时工,不得介绍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从事公司的工程建设。
七、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因私用车、用餐等均应照章交费。
八、严格财经纪律,一切按规定办事,不搞帐外帐,不私设“小金库”。
九、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禁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