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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校内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特与校内各经营网点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时效:竞标经营期内

二、责任目标:

1、责任人明确所承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2、积极参加后勤和科室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切实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到具体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无事故。

4、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

5、建立健全本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且确保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台帐,自觉参加中心及科室的安全会议,配合进行安全检查,负责人要坚持每日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巡查要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管理部门。

6、负责管理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器材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

   7、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上墙,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严禁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违章用气、用电、用火等防火安全标志。

三、检查处罚:

科室每月对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责任人未严格履行饮食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对其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因工作失职、发生饮食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的,经营负责人付全部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大饮食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经营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经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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