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后勤文件
时间:2014-09-11浏览:274
苏建院后管〔2014〕2号
关于聘任郝玲霞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根据苏建院人〔2014〕3号文件通知,郝玲霞同志已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郝玲霞同志为工程师。聘任时间从2013年11月20日起算,到实行下一轮全员聘任制的时间止。
特此决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