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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郝玲霞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苏建院后管〔20142

 

关于聘任郝玲霞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据苏建院人〔20143号文件通知,郝玲霞同志已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郝玲霞同志为工程师。聘任时间从20131120起算,到实行下一轮全员聘任制的时间止。

特此决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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