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后勤文件
时间:2014-09-11浏览:304
苏建院后管〔2014〕3号
关于聘用闫晓东同志高级技师的决定
根据苏建院人〔2014〕4号文件通知,闫晓东同志已具备工人高级技师资格并符合聘用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闫晓东同志为高级技师,聘任时间从2014年5月31日算起,到实行下一轮全员聘任制的时间止。
特此决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