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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文件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文件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校招投标工作,维护学校利益,防范各类风险,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标书的含义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工作中的具有可执行性且招投标双方都必须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招标文件必须表达出使用单位的全部意愿,不能有疏漏。招标文件也是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同时招标文件也是评标最重要的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分类

按招标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的招标。我校主要涉及国内招标。按招标的标的物划分,我校主要分为货物、工程、服务等三大类招标。

三、编制招标文件的原则

1、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原则:由于对工程、项目、货物了解程度的差异性和项目的复杂性等原因,招标必须针对使用单位状况、项目复杂情况,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全面反映使用需求。

2、科学合理的原则: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须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设备精度、工程质量标准等,避免功能浪费、资金浪费。

3、公平竞争的原则:招标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以吸引真正感兴趣、有竞争力的投标厂商参与竞争,通过竞争达到采购目的,才能真正维护使用单位利益。因此,审定招标文件中是否含歧视性条款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4、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招标文件编制必须要做到切实维护学校及使用单位的利益和工作秘密。

四、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一般主要包含下列九项内容: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重要设备必须明确功能要求);

4、投标书格式;

5、投标保证文件;

6、合同条件(合同有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7、技术标准、规范;

8、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9、合同格式。

五、招标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程序

招标文件的发布,应通过相应的审查程序。审查部门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具体规定如下:

1、项目单位负责提供招标项目的内容、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主动编制或配合项目主管部门(或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2、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按照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要求、内容等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3、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对招标文件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项目论证情况、主要合同内容、条款等进行审核。

4、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报审计处、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重大项目报分管招投标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5、招标文件由招标办公室正式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发布。

六、本办法由学校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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