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9浏览:197
苏建院后管〔2016〕11号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巡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后勤服务工作的主动性,提升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
通过组织后勤员工开展校园巡查,进一步提高后勤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工作责任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校内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对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二、巡查人员及时间
巡查人员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在编员工组成。巡查时间安排在员工下班、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时间进行,各科要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巡查值班表,合理安排巡查时间。
三、巡查范围
校园内各楼宇、食堂、超市、道路、绿化带、家属区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以及巡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巡查的其他场所。
四、巡查内容
中心领导巡查内容为后勤所涉及的校园综合情况,各科室人员巡查内容为科室所涉及的工作领域。
巡查内容重点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楼宇保洁、水电设施、绿化养护、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规范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和节约意识等情况。
巡查时,如发现非本科室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巡查人要有全局意识,也应填写巡查记录。
五、巡查方式
中心组织巡查、科室组织巡查和个人巡查相结合,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2小时,巡查前后均须按指纹进行考勤确认。中心领导、中心中层干部每人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其他员工每人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中心将根据巡查人员实际巡查情况给予一定的巡查补助。
六、巡查结果的处理
巡查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对师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填写巡查记录,并交由维修服务大厅进行督办。巡查人员能处置的问题,要立即做出相应处理。个人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由维修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根据情况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下发相关科室进行维修;大型维修项目由维修大厅工作人员按工程维修流程进行申请;外包企业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大厅登记后,交由相关科长督促外包企业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分管领导。维修服务大厅负责对整改情况的督办、复查,做到件件有落实,对在督办后仍没有结果的,要在该巡查表中进行说明并签字。每月3日前维修服务大厅将上月巡查记录统计表报综合科,巡查情况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七、本制度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