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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苏建院后联〔20173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后勤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后勤文化氛围,规范宣传阵地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后勤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使后勤宣传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路线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宣传后勤服务、管理、育人的成果,为后勤员工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与工作环境。

二、宣传工作的组织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宣传工作主要内容

1、宣传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国家、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情况。

2、充分反映后勤各项工作成效、工作经验,报道后勤重大活动、典型事迹、工作动态等。

四、宣传阵地及要求:

(一)主要宣传阵地:后勤网、后勤微信、江苏高校后勤网、校园网、校报、学校微信等。

(二)工作要求:

1、一般新闻稿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可发布在后勤网络媒体上。

2、重要新闻、向校园网、校报、学校微信及校外媒体投送的稿件,须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审核批准。

3、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收集和发布的宣传信息进行校对和编辑。宣传稿件应报道及时、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结果以及署名等。凡发布内容属转载的,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转载出处、引用来源等信息。

4、各科室新闻类发稿量每月不少于1篇。

(三)宣传栏的管理

宣传栏的建设和管理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内容要定期更换,遇重大节日、活动要及时更新。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宣传栏等设施必须认真管理,发挥作用,主要宣传内容、宣传周期等内容报中心领导审核。

五、工作职责

1、科长作为科室宣传管理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提出本科室宣传工作的思路和想法,策划和实施与本科室有关的宣传活动,审核与本科室工作有关的稿件,协助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有关活动。

2、各科室通讯员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新闻线索,采编、整理和报送宣传稿件,科室应对其工作提供支持。

六、奖励考核

(一)稿酬及其奖励标准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刊登的稿件200/篇;

2、在市级报刊(含《院报》)刊登的稿件100/篇;

3、在《校园网》刊登的稿件60/篇,配图片另加5元;

4、在《高校后勤通讯》、《江苏高校后勤网》刊登的稿件30/篇,配图片另加5元;

5、短消息(100字以下)10/篇,配图片另加5元;

6、《学校后勤网》、综合报道稿件(含后勤微信平台)15/100字,配图片另加5元;

7、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发表的稿件按学校稿酬标准执行;

8、各级政府、高校协会获奖稿件按下列标准发放奖励稿酬:一等奖500/篇,二等奖300/篇,三等奖200/篇;

9、每篇稿件限奖励一次。

(二)计酬办法

1、所有稿酬及奖励年终一次性兑现。稿酬、奖金按年计发。

2、以科室为单位,于每年110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有关人员发表于计酬范围内的文章统一收集,凭刊物的复印件和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交到中心办公室审核。

3、纳入本办法计发稿酬及奖励的稿件,内容必须是正确反映和宣传后勤工作的信息宣传稿件。

(三)考核管理

1、通讯员承担的宣传工作作为岗位职责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录用稿件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比,对获得通讯报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附 则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711日起执行。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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