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浏览:10
苏建院后管〔2023〕3号
关于印发《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后勤各科室:
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4月7日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供应商准入制度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认证及相关标识,其营业执照等证照需符合相应要求,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恪守与我单位商品配送业务往来中的各项承诺,在以往商品供应中无不良记录。在选择供应商时,通过招标程序优选供应商。
二、供应商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
定期从供应商服务质量、供应商供货能力、供应商货物质量等三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供应商服务质量包括:合同执行情况、服务水平、服从管理情况、综合供货能力等。供应商供货能力包括:供货资质、供货票据(包括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供货价格、供货规范性等。供应商货物质量包括:货物质量、数量、配送、售后服务等,由采购组负责考核。
2.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根据《原材料供应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每月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评分。总分合计100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
3.考核结果运用
月度考核平均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作为续签供货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月度考核平均分为85分以下,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
考核结果是在执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评价,如供应商在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达到终止合同关系的,考核结果不作参考。
三、供应商退出机制
供应商在商品配送服务过程中如存在商业贿赂,配送商品以次充好,伪造商品信息,不按合同要求履约、年度累计2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月度平均考核分数85分以下,对食堂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影响或因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等情况,立即取消其商品配送资格,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
附件:原材料供应商考核评分表